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李琅 通讯员 郑红均 朱贞霓 文
买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实际所需,购房前了解购房信息,往往从了解楼盘广告开始。今日(17日),记者从云阳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查获一起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件,事起于当地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将由重庆某广告公司设计的“房价翻番、大涨,必成事实……建面约118㎡秒改160㎡”广告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
记者了解到,经查明,该公司与重庆某广告公司先后签订了4份广告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广告公司为该公司负责销售的楼盘提供广告企划、创意设计等服务。在销售剩余商铺时,由重庆某广告公司设计,并由万州区某印务有限公司印制了2000份DM单,放置于售楼部,供购买剩余房源和临街商铺的客户自取,DM单已被领取完毕。该DM单的主要内容有:“成熟旺铺,50万人潮掀财富浪潮,醇熟商铺发展前景无可限量,商铺升值势头喷薄而至。即买即收益,现铺推售,安全稳健,强劲的全能中心辐射能力,全天候超高人气旺场,稳定的人气和极具实力的消费水平尽显商机与财富的魅力,安全轻松稳赚出一个财富未来。精英团队统一运管,为财富保驾护航,为客户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坐收租金’……”
云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均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构成了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行为,属于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对此,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全县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69000元。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规定,广告设计单位和广告印制单位万州区某印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已将分别移交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和万州区市场监管局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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