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吸引客户?如何让客户记住你?如何在客户心目中留下个好的印象?万千的企业家无不为这事儿茶饭不思、想得焦头烂额。而一些聪明的企业家却奇思妙想,利用不同的材料制作成各式各样的广告标识。俗话说好的开始是从第一印象开始的,好的招牌能让人记忆深刻,可以在同时的招牌中脱颖而出,引导消费。那就先让我们认识一下现今最时尚的几款标识吧。
一.树脂发发字
产品说明:树脂发光字是一种最新型的LED发光字,以其发光均匀、高亮、超薄、越细、节能、美观的特点深受客户的喜爱。其表面因灌浇树脂而富有立体感,发光均匀而不刺眼等特性,所以成为时尚而高档的标识,深受客户欢迎。
制作工艺:树脂发光字是由外壳、填充原料、发光源三部分组成。这个树脂字字壳由港式工艺精工制作,采用镜面不锈钢的材料精细制作;外壳内填充原料为经过改性的液态树脂浇铸成型;发光光源采用的是超高亮LED灯带。
特 点:
均匀——以特有的透光匀光层对光线进行透射、折射、反射作用,保证表面发光均匀;
高亮——发光面亮度可达到500-1500Mcd(根据颜色不同);
超薄——特有透光匀光层可以在最小至20mm距离内的达到匀光效果;
超细——通过精密的电路设计使字体笔画最小宽度可至6mm;
高效——通过合理的灯点排布及字体内部对光线有效地反射实现最大限度的光效利用;
节能——以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发光光源,每颗灯点耗电仅0.1W,每平方米功率仅为30W,耗电量为传统霓虹灯的十分之一;
美观——树脂字结合港式工艺可制作各类精工树脂发光字。
二.LED平面发光内套字
产品说明:LED平面不锈钢内套发光字,是由挖空的不锈钢字形套在亚克力板上,金属边采用港式做法,工艺高,极具观赏价值,加上不锈钢的厚重和高贵,处处透着着气派,不锈钢平面发光字是标识系统中的上上品。
制作工艺:LED平面不锈钢内套发光字,由四部分组成:平面的亚克力板,不锈钢内套边,底盒,LED灯。不锈钢内套边采用高精度等离子切割,立体边使用专业的勾槽机勾角处理,经过专用抛光机进行抛光处理,均采用港式精工字做法,灯源为高亮防水LED光源或最新一代的贴片灯。
特 点:立体造型感强。不锈钢质地厚重,高档,处处透着高贵。内容表现效果持久,亚克力材料的耐侯性、固色性、透光性成为广告材料中上上品。 LED灯节能、绿色环保、高亮、寿命长。
三.背打光字
产品说明:背打光字,一般用于室内形象墙,一般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字壳(一般用高脚撑起,使字底离墙面有3-5CM的间距),二是LED灯光,装在字壳里面。背打光字顾名思义,从背后打光出来,所以光线柔和、亮度适中,所以背打光字特别适用于室内标识。
制作工艺:字的外壳可用以下材料:镀锌板、铝板、不锈钢板;表面处理分为:普通烤漆、汽车烤漆、静电喷塑;边角处理:无缝打磨,抛光;灯光分为: LED不防水的草帽或食人鱼、LED防水的草帽或食人鱼;安装方式:离墙面一般3-10CM左右,悬空安装。
特 点:
立体造型感强。
金属质地厚重,钛金气质高贵,不锈钢气宇不凡,处处章显气派。背打光的LED灯,光线柔和且又恰到好处。
LED灯节能、绿色环保、高亮、寿命长,长达10万小时。
四.精工不锈钢字
产品说明:不锈钢字按材料表面的不同,可分为镜面不锈钢字和沙面不锈钢字或拉丝不锈钢字。精工的不锈钢字,立体边采用勾角处理,并经过无缝打磨,抛光。
制作工艺:不锈钢字形由高精度等离子机/激光机切割而成,立体边使用专业的勾槽机勾角处理,再经过精致的打磨,抛光处理。
特 点:立体造型感强,厚度可做到10CM。内容表现效果持久。不锈钢质地高档。
五.精工不锈钢网孔字
产品说明:钛金平面围边发光字,由四部分组成:平面的亚克力板,钛金内套边立体边为网孔状,底盒,LED灯。钛金平面内套发光字的金属边采用港式工艺做法,侧边冲有网孔,工艺高,通过网孔发出的光,星光点点、若隐若现、令人神往万分。
制作工艺:LED平面钛金内套发光字,由四部分组成:平面的亚克力板,钛金内套边,底盒,LED灯。钛金内套边采用高精度等离子或激光切割,立体边使用专业的勾槽机勾角处理,经过专用抛光机进行抛光处理,均采用港式精工字做法,灯源为高亮防水LED光源或最新一代的贴片灯。
特 点:立体造型感强。 钛金质地高档,气度非凡,处处透着高贵。内容表现效果持久,亚克力材料的耐侯性、固色性、透光性成为广告材料中上上品。LED灯节能、绿色环保、高亮、寿命长,长达10万小时。灯光稳定,接近零维护。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形色各异的广告标识。随着工艺技术的进步,只有想不到构思,而没有做不到的广告标识。只有不停地创新才能让企业不断发展,在如今光速发展地社会,您是否还保留那传统的广告标识呢?如果是,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摆脱老旧吧,因为只有跟上时代的人才能不被时代所抛弃。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7-2020 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沪ICP备05201314号